律師觀點
今年3月23日,聯電的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先生,在開和艦案背信罪的更一審高院庭時,先是高調的炮轟檢察官「博歹繳」!明明二審確定的無罪背信罪,只因檢方利用商業會計法的上訴第三審發回,讓已確定的背信罪案件,又變成要再來審一次,之後就憤而突然離席,報紙上寫著;「留下錯愕的法官」。
對於上開這則新聞報導,筆者有興趣的不是刑事訴訟法的變化(已確定的無罪罪名,可以因同一案件之另一罪未確定,因而未確定。),筆者有興趣的是法官的感受及曹老板的勇氣!
先就曹老板的勇氣講起吧!或許是曹先生天生就是如此性子,只要他認為不公平的事,管你三七二十一,老子就頂給你看。但,這是法院耶!搞不好,惹到法官,做出對自己不利的判決該怎麼辦?相信他的律師絕不可能做出如此建議,所以筆者寧願相信,曹先生如此表達他的憤怒,應該是經過事先分析盤算過的。不然,當日同樣的被告宣明智先生,據報載,也是一樣,就這麼一直跟在曹先生的後面,也自行擅自離開法院,若不是事前演練過,何以宣明智先生也敢這麼幹呢?當然,事前分析過這位法官大人的個性,應該也會是曹先生事前沙盤推演的。倘若是惹上一位比曹老板更火爆脾氣的高院法官,我想曹老板還是會收歛一些的。所以筆者在此奉勸如你我的一般小民,大老板有膽勢,很多時侯,是算過利弊得失的,千萬不要傻傻的只學其形,不學其意。
至於這位不知所措的法官,當時一定是被這場面給嚇到了。因為他或許可能想過會有被告當場大吼大叫,但萬萬沒想到,竟敢有人說走就走,實在不知該用何方式管管,是立刻叫法警將曹老板拘回來?還是直接下個蔑視法院的裁定(可惜我們沒這個罪)?或向檢方提出侮辱公署的告發?沒一樣可行!最後這位法官只好強做鎮定,說一場門面官話並擦拭一番,之後就草草帶過。但筆者心想,若能修理曹老板一下,這位法官應該會慎重考慮吧!
總之,打破既有訴訟邏輯,通常會令只是墨守成規老態龍鍾的法院產生衝擊,但這項衝擊,若無後續接棒者,只是一陣漣漪,無法生波起浪,產生徹底變化。
對於上開這則新聞報導,筆者有興趣的不是刑事訴訟法的變化(已確定的無罪罪名,可以因同一案件之另一罪未確定,因而未確定。),筆者有興趣的是法官的感受及曹老板的勇氣!
先就曹老板的勇氣講起吧!或許是曹先生天生就是如此性子,只要他認為不公平的事,管你三七二十一,老子就頂給你看。但,這是法院耶!搞不好,惹到法官,做出對自己不利的判決該怎麼辦?相信他的律師絕不可能做出如此建議,所以筆者寧願相信,曹先生如此表達他的憤怒,應該是經過事先分析盤算過的。不然,當日同樣的被告宣明智先生,據報載,也是一樣,就這麼一直跟在曹先生的後面,也自行擅自離開法院,若不是事前演練過,何以宣明智先生也敢這麼幹呢?當然,事前分析過這位法官大人的個性,應該也會是曹先生事前沙盤推演的。倘若是惹上一位比曹老板更火爆脾氣的高院法官,我想曹老板還是會收歛一些的。所以筆者在此奉勸如你我的一般小民,大老板有膽勢,很多時侯,是算過利弊得失的,千萬不要傻傻的只學其形,不學其意。
至於這位不知所措的法官,當時一定是被這場面給嚇到了。因為他或許可能想過會有被告當場大吼大叫,但萬萬沒想到,竟敢有人說走就走,實在不知該用何方式管管,是立刻叫法警將曹老板拘回來?還是直接下個蔑視法院的裁定(可惜我們沒這個罪)?或向檢方提出侮辱公署的告發?沒一樣可行!最後這位法官只好強做鎮定,說一場門面官話並擦拭一番,之後就草草帶過。但筆者心想,若能修理曹老板一下,這位法官應該會慎重考慮吧!
總之,打破既有訴訟邏輯,通常會令只是墨守成規老態龍鍾的法院產生衝擊,但這項衝擊,若無後續接棒者,只是一陣漣漪,無法生波起浪,產生徹底變化。